各有关企业、单位:
根据《黄江镇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黄府〔2020〕6号)的文件精神,我局开展2021年黄江镇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申报受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凡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申报并获得2020年度国家级/省级/市级认定(评定)的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具体资助项目范围以《黄江镇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内容为准,同时依据《关于印发〈关于东莞市科技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支持具体范围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东财〔2017〕341号)及《关于东莞市科技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具体范围的补充通知》(东财〔2018〕265号)等文件要求,执行有关规定。
二、资助项目条件
申请人以我镇地址申请项目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本镇注册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二)纳税主体地址属我镇行政区域;
(三)办法另有规定除外。
三、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一)提交《黄江镇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二)提交单位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获得的证书、文件、批复、银行进账单、合同、协议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三)提交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四)提交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或社团登记证)复印件(法人签名盖公章)和原件(核对后退回);同时,键入网址http://gsxt.gdgs.gov.cn/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打开“2020年度报告”页面截图打印。
(五)提交《黄江镇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承诺书》(注意填写R&D投入比例)。
(六)所有书面材料应按A4规格、按顺序合并装订成册并每页盖公章。所有申报材料请自行留底,送审申报材料不予以退还。
四、受理时间
受理包括网上申报和提交书面材料两个环节。
(一)网上填报时间:9月26日至10月13日17:30前(10个工作日)。
(二)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10月20日17:30前(5个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网上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进入黄江镇经发局业务系统-企业客户端(http://120.78.169.51/)注册帐号,登录系统后,通过【专项资金申报】链接,填写申报书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
(二)申报单位网上提交后,由黄江镇经济发展局进行网上审查。
(三)经黄江镇经济发展局网上受理后,企业在系统中下载并打印申请书,连同附件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到政务服务中心。
六、书面材料受理预约方式
所有进入黄江镇内政务办事大厅办理业务的群众,必须先通过“莞家政务”微信公众号预约,预约操作流程如下:
关注“i莞家”微信公众号→选择“预约办事”→选择“在线预约”→选择“黄江镇”→选择“黄江政务服务中心”→选择“经发(原商务、工信科)”业务→选择时间段,即可完成办事预约。
成功预约后,须在“粤省事”微信小程序中领取“粤康码”。进入黄江镇内政务办事大厅时,须主动出示本人“粤康码”,显示绿码的,配合完成体温测量等方可进入;显示红码的,须按有关指引办理,暂不能进入政务大厅。
七、注意事项
申请企业(人)对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提交。
八、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受理地址:黄江镇莞樟路黄江段26号(黄江广场旁供销社大楼一、二楼,黄江政府对面)黄江镇政务服务中心
政务服务中心联系人:薛强,联系电话:87699333;
黄江镇经济发展局联系人:陈志鹏,联系电话:83510099。
2.黄府〔2020〕6号(黄江镇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pdf
黄江镇经济发展局
2021年9月26日
附件1
黄江镇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承诺书
我单位根据《黄江镇关于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的暂行办法》的文件各项规定,为保证专项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我单位承诺如下:
一、保证严格按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使用要求和内容开展项目工作,不以任何形式和借口截留、挪用专项资金。
二、我单位在收到资金后,保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财务管理规定进行财务核算,遵守相关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
三、我单位在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财务管理方面,对项目资金进行独立核算,对所发生的收支情况进行汇集、归类核算,认真做好相应的档案管理工作,以备镇经济发展局及相关部门检查。
四、我司每年企业的研发费(R&D)投入不小于企业总产值的(3%£、4%£、5%£),专利申请量同比增长不小于10%。(本条只属于工业企业承诺内容)
我单位将严格遵守本承诺书中的各项条款,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罚。
法人签章:
2021年 月 日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