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政策原文:厚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厚街镇商贸领域重点行业企业升限奖励办法》的通知
一、文件出台背景
根据东莞市商务局《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我市大力开展商贸创新发展工作,支持批零住餐行业重点企业稳定发展,新增纳入东莞市限额以上统计名录的批零住餐行业企业、个体户,给予资金奖励。同时,我镇多次召开工作会议鼓励制定相关奖补政策以激励批发零售企业销售数据应统尽统,推动数据纳统工作。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奖励办法。
二、文件依据
东莞市商务局《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三、文件执行期限
《厚街镇商贸领域重点行业企业升限奖励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实施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四、文件框架及主要内容
《厚街镇商贸领域重点行业企业升限奖励办法》分五章共十五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奖励办法》制定目的及奖励对象,即为激励大型专业市场内批发零售企业、二手汽车零售企业、进出口批发企业扩大经营、升限纳统,促进全镇社消零经济稳定增长。
第二章为奖励标准和流程。明确奖励标准为对当年首次纳入厚街镇限额以上统计名录,并在下一年实现销售额同比正增长的且符合以下条件的重点商贸行业批零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并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可向镇教育部门申请当年1个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入学指标(用于安排在本企业缴纳社保满1年及以上的企业高管和技术骨干子女入学,对特殊紧缺引进人才另行提交申请和证明资料):1.大型专业市场内(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或以上)当年首次纳入厚街镇限额以上统计名录的批发、零售企业;2.当年首次纳入厚街镇限额以上统计名录的二手汽车零售企业;3.当年首次纳入厚街镇限额以上统计名录的进出口批发企业,其中进出口总额占全年销售额的80%及以上(进出口额以海关报关单为准,全年销售额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明确本办法每年总预算为100万元,镇经济发展局汇总当年奖励总额,由镇财政予以资金保障,实行专款专用,据实列支。如申报当年总额超过安排预算额度,奖励须按比例折算分配。
第三章监督检查。明确申报单位不得存在《关于东莞市科技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具体范围的若干规定》所规定的不予资助情况。申报单位应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骗取奖励资金。若发现有弄虚作假,收回已拨付的奖励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第四章部门职责。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其中,镇经济发展局牵头负责奖励资金的组织申报和部署实施工作,镇财政分局主要负责相关政策经费预算和落实经费保障、监管工作;镇市场监管分局主要负责提供全镇大型专业市场及商户名单,核实奖励对象的企业登记注册信息;镇统计办负责在库企业数据统计及核实工作,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入库纳统;镇教育管理中心负责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奖励学位,并做好相关学位指标安排工作。
第五章附则。明确本办法有效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涉全年数据比对的,奖励资金的申请时间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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