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东莞市大朗镇“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大朗镇“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
实施“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新时代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三线一单”是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一项硬约束,党中央国务院多项重大区域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中将“三线一单”作为重要工具,并纳入“十四五”规划的重要工作任务。
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全国分两批开展“三线一单”编制工作,第一批长江经济带11省(市)及青海省于2017年底启动。广东省作为第二批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之一,于2018年11月启动编制工作,2020年12月发布了《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粤府〔2020〕71号,简称“省管控方案”)。同时,东莞市于2021年6月发布了《东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东府〔2021〕44号,简称“市管控方案”)。
根据《市管控方案》以及《关于开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镇街(园区)细化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各镇街须在市级成果基础上,高质量完成镇街(园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细化工作。为此,大朗镇在贯彻落实《市管控方案》及有关管理规定基础上,深入开展“三线一单”编制工作,编制形成《东莞市大朗镇“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简称“镇管控方案”)。
二、编制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关于印发〈“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2017〕99号)
《关于印发〈“三线一单”编制技术要求(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14号)
《关于印发〈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23号)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环函〔2019〕503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粤府〔2021〕28号)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东府〔2021〕44号)
三、适用范围
《镇管控方案》适用于大朗镇行政区域,在“三线一单”的应用中,应按照技术成果服务于环境管理决策应用的需求导向,在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基础上,做好管控单元和准入清单的精准落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划定成果及其管控要求需要根据生态红线评估优化、自然保护地体系调整成果等进行调整衔接,同时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等重点工作的衔接,提高“三线一单”的系统性与协同性,将“三线一单”作为战略和规划环评的重要依据,确保发展战略与相关规划不突破“三线”。根据信息化、智能化、便捷化的要求,做好对成果数据库进行更新和维护,建设数据管理模块,实现数据共享共用,为环境管理提供有效服务。
四、实施主体
按照生态环境部“国家顶层设计、省为主体、地市落地”的工作要求,各镇街(园区)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在省级和市级成果的基础上,开展本地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细化工作,结合区域市级情况,将环境管控分区细化至村(社区)。《镇管控方案》经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大朗分局组织审核后,由镇人民政府发布实施,各村(社区)、镇直属相关部门共同实施,确保“三线一单”成果落地应用。
五、关于主要目标及“三线”划定
(一)主要目标。提出到2025年,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生态格局和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大朗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用水总量、土地利用规划、能源消费总量等完成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到2035年,建立完善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实现大朗镇内部区域的精细化、差异化管控要求,为生态环境管理提供支撑,加快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建设美丽大朗。
(二)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全镇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11.14平方公里,占镇域面积的11.42%;一般生态空间面积为7.12平方公里,占镇域面积的7.30%。
(三)环境质量底线。全镇全面消除劣Ⅴ类,稳定消除黑臭水体。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明显减少,水生态环境有所好转。大气环境质量稳中向好,PM2.5年均浓度不超过25微克/立方米,臭氧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市设定要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巩固提升。
(四)资源利用上线。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能源、土地资源、水资源等达到或优于市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能源消费总量能源消费结构、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市下达目标。
六、关于环境管控单元划定
根据《“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三线一单”编制技术要求(试行)》《“三线一单”成果数据规范(试行)》等相关文件,将村级行政、工业园区(集聚区)等边界与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水环境管控分区、大气环境管控分区(其中,大气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弱扩散重点管控区不参与叠加)等进行叠加。在已经细化到村边界的水环境管控分区的基础上,叠加大气(除大气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和弱扩散重点管控区以外管控分区)、生态等管控分区,结合生态环境主导功能和主要生态环境问题,按照单元主要要素的主要管控分区性质,划定环境管控单元,涉及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以园区边界单独划定园区型重点管控单元。在现有管控单元划分的基础上,结合大朗镇的生态、水、大气要素管控分区及村界,综合考虑各片区产业发展情况及工业区、敏感区区域分布情况,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8个,总面积为97.5km2;优先保护单元2个,面积为18.26km2;重点管控单元6个,面积为79.24km2;无一般管控单元。
七、关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在《市管控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我镇“三线”划定情况,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明确准入要求,建立“1+8”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1”为全镇生态环境准入要求,“8”为8个环境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
八、关于动态调整机制
按照省、市“三线一单”实施管理相关规定,做好成果实施、评估更新和动态调整工作。原则上应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执行省、市的评估更新和动态调整机制,按程序审议后发布。五年内,因法律、法规、地方发展战略、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等发生重大变化的,以及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与边界、自然保护地体系等依法依规调整后而导致“三线一单”变化的,按程序组织调整更新。
九、清单使用及数据应用
根据环境管控单元所涉区域、流域和单元内地块涉及的各环境、资源要素属性,自上而下依次查阅全市总体管控要求、全镇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和具体单元清单,分层级明确环境管控单元及各地块应执行的管控要求。根据信息化、智能化、便捷化的要求,做好对成果数据库进行更新和维护,建设数据管理模块,实现数据共享共用,为环境管理提供有效服务。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大朗分局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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