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政策文件:关于印发《东坑镇人民调解工作“以案定补”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东坑镇人民调解工作“以案定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以案定补》)的制定目的是什么?
为调动全镇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基础性地位”“第一道防线”作用,切实提升基层人民调解服务效能,根据《东司字〔2018〕39号 关于印发落实省民生实事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以案定补》经费补贴的申领解读
1、适用对象?
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在我镇和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从事人民调解工作;(2)已在我镇和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备案的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和村(社区)公益法律顾问。(3)财政供养的行政、事业编制人员以人民调解员身份参与纠纷调解的不适用本实施方案。
2、经费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1)成功调解,在《矛盾纠纷受理登记表》上登记在册的四类案件,每件补贴50元。
(2)成功调解并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卷宗制作规范的三类案件,每件补贴100元。
(3)成功调解并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卷宗制作规范的二类案件,每件补贴300元。
(4)成功调解并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卷宗制作规范的一类案件,每件补贴1000元。
(5)成功调解越级到市、到省上访的纠纷,上访人数10人及以上、20人以下,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卷宗制作规范的,每件补贴1000元。上访人数20人及上以上、30人以下,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卷宗制作规范的,每件补贴2000元。上访人数30人及上以上、50人以下,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卷宗制作规范的,每件补贴3000元。
(6)成功调解越级到市、到省、到京上访的纠纷,上访人数50人及以上,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卷宗制作规范的,每件补贴5000元。。
3、《以案定补》中的纠纷类型认定主要有哪些?
纠纷类型认定标准详见附件1。
4、《以案定补》的申报时间和归档材料?
(1)申报时间:每年3、6、9、11月申报一次。
(2)归档材料:详见附件2、3、4。
5、《以案定补》的申报程序?
(1)人民调解员填报《人民调解工作“以案定补”案件呈报表》(附件4);
(2)经所属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村(社区)审核后,附上每个案件的卷宗报送至镇司法分局。
(3)镇评审小组对上报的“以案定补”案件卷宗等资料,对纠纷类别、范围、补贴标准和归档标准等进行综合审定。
(4)人民调解员每季度的办案补贴须在每季度未的次月的15日之前发放到位。
三、《以案定补》试行期有多长?
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一年。
东莞市司法局东坑分局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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