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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邓子怡等11人诉四川湘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黎忠顺的开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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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劳人仲院东城庭公字〔2026〕28号

四川湘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黎忠顺:

  共同申请人邓子怡等11人诉第一被申请人东莞市广亿虎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二被申请人广东莞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三被申请人四川湘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四被申请人东莞市东城街道温塘股份经济联合社、第五被申请人黎忠顺、第六被申请人闭新明的劳动争议一案,本庭已受理。因共同申请人于2026年2月9日变更第四被申请人为东莞市东城街道温塘股份经济联合社,鉴于第三被申请人四川湘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卢美财、第五被申请人黎忠顺下落不明且难以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庭决定采取公告方式向你送达开庭通知。为此,公告如下:

  一、邓子怡等11人为本案的申请人,第三被申请人四川湘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五被申请人黎忠顺见公告后可到本庭领取申请人提交的补充证据及第一被申请人、第二被申请人、第四被申请人、第六被申请人提交的《答辩书》及证据材料。

  二、本庭定于2026年4月15日14时00分开庭审理本案,第三被申请人四川湘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五被申请人黎忠顺作为被申请人身份出庭。庭审时如不到庭,本庭将作缺席裁决。

  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东城仲裁庭

2026年2月24日

  附注:

  1、 本庭地址:东城大道东城经济服务大楼东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1楼;

  联系电话:0769-22008260。

  2、仲裁庭组成人员:首席仲裁员:陈铸坚,仲裁员:钱子玲、刘毅聪;书记员:袁佩仪。

  3、当事人基本情况:

  (1)申请人:邓子怡等11人。

  (2)第三被申请人:四川湘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卢美财,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渝路48号1栋5层511号。

  第五被申请人:黎忠顺,男,住址:江西省上饶市横峰县港边乡港边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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