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劳人仲院东城庭公字〔2026〕26号
李二猛(已注销东莞市东城车之炫汽车服务中心的经营者):
申请人罗汉盛诉被申请人李二猛的劳动争议一案,本庭已受理。鉴于被申请人李二猛下落不明且本庭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庭决定采取公告方式向你送达应诉和开庭通知。为此,公告如下:
一、罗汉盛为本案的申请人,被申请人李二猛见公告后可到本庭领取申请人提交的《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
二、2026年4月7日前,被申请人李二猛就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向本庭提交有关的《答辩书》一式两份,并办理应诉手续。
三、本庭定于2026年4月7日9时00分开庭审理本案,李二猛作为被申请人身份出庭。庭审时如不到庭,本庭将作缺席裁决。
四、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东城仲裁庭
2026年2月10日
附注:
1、 本庭地址:东城大道东城经济服务大楼东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1楼;
联系电话:0769-22008260。
2、仲裁庭组成人员:仲裁员:陈铸坚;书记员:袁佩仪。
3、当事人基本情况:
(1)申请人:罗汉盛。
(2)被申请人:李二猛(系已注销东莞市东城车之炫汽车服务中心的经营者,已注销东莞市东城车之炫汽车服务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1900MAEF987Q4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