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东城街道 > 业务工作 > 通知公告

李天中诉广东建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应诉和开庭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 浏览量:
字号:【

  东劳人仲院东城庭公字〔2025〕226号

广东建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李天中诉被申请人广东建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劳动争议一案,本庭已受理。鉴于被申请人广东建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郑培桂下落不明且难以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庭决定采取公告方式向广东建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送达应诉和开庭通知。为此,公告如下:

  一、李天中为本案的申请人,广东建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见公告后可到本庭领取申请人提交的《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

  二、2025年12月8日前,广东建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应就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向本庭提交有关的《答辩书》一式贰份,并办理应诉手续。

  三、本庭定于2025年12月8日9时开庭审理本案,广东建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作为被申请人身份出庭。庭审时如不到庭,本庭将作缺席裁决。

  四、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东城仲裁庭

  2025年10月17日

  附注:

  1、 本庭地址:东城大道东城经济服务大楼东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1楼;联系电话:0769-22008260。

  2、仲裁庭组成人员:仲裁员:袁树稳,书记员:傅宝清。

  3、当事人基本情况:

  (1)申请人:李天中。

  (2)被申请人:广东建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滨社区N23区熙龙湾商务国际大厦2505,法定代表人:郑培桂。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