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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长安镇节能与清洁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2-12-01 16:04:17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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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机关各部门,各社区、单位,集团公司:

   现将《长安镇节能与清洁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安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日


   附件:

   关于印发《长安镇节能与清洁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关联链接:

  《长安镇节能与清洁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音频解读+图文解读】《长安镇节能与清洁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视频解读】《长安镇节能与清洁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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