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政策文件:东莞市凤岗镇“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6年修订)
一、修订背景
为推动凤岗镇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东府〔2021〕44号), 结合最新政策及凤岗镇实际,对《东莞市凤岗镇“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进行修订。
二、修订依据
1.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东府〔2021〕44 号)
2.关于印发《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环环评〔2024〕41号)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凤岗镇行政区域,相关单位在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时,应将“三线一单”确定的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作为重要依据。
四、主要内容
1.《方案》主要内容包括:
(一)总体要求
《方案》包含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等,主要目标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管控目标,并与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国土空间规划等进行衔接。
(二)环境管控单元划定
凤岗镇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17个,包括优先保护单元5个,为生态保护红线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点管控单元12个,指涉及水、大气等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不设置一般管控单元。
(三)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结合凤岗镇自然禀赋、经济发展、产业布局特征,根据每个单元的功能定位、现状特点及主要问题,按照“一单元一清单”提出针对性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四)实施应用
明确《方案》落地应用的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工作保障和技术保障,定期评估更新,做好成果衔接和应用研究。
2.《方案》重点修订内容说明
主要对《方案》第三部分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进行修订,重点修订内容是删去第三条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一)全镇生态环境准入要求中第3点“石马河流域暂停审批所有新建、扩建涉零散工业废水转移处理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五、动态调整机制
原则上每五年组织开展一次“三线一单”更新调整。其间,因上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新要求的,以及因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优化调整的,根据有关工作程序开展更新调整工作。





- 相关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