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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碣镇种粮补贴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4-06-03 11:33:41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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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粮食种植规模化、集约化、连片化经营,规范石碣镇级种粮补贴管理,防范资金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优化种粮补贴政策,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结合我镇实际镇修订了《石碣镇种粮补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相关事宜解读如下:

修订背景

近年由于受农资价格、人工成本、土地租金等因素持续上涨,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现行种粮补贴政策带给农民的实际收效。因应新时期保障粮食安全的新要求,为稳定我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我决定参照《东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东莞市种粮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农农〔2022109号)有关内容和结合我镇实际,调整级种粮补贴政策,调整种粮补贴标准以及补贴范围,加力支持粮食生产工作。

二、修订依据

1.《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

2.《关于印发2022年东莞市粮食生产行动方案的通知》(东委农工办〔202210号)

3.《东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东莞市种粮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农农〔2022109号)

4.《关于印发〈石碣镇种粮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碣府〔202111号)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六个章节。主要内容包括总则补贴对象及标准资金申请和发放程序信息公开监督管理附则。

第一为总则,明确了《办法》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为补贴对象及标准,明确了种植粮食作物补贴范围和标准。

第三章为资金申请和发放程序,明确了各流程的工作内容。

第四章为信息公开,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

第五章监督管理,明确了村(社区)、镇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

第六章附则,明确了《办法》有效期以及《办法》的解释权。

四、主要修订内容

(一)调整种粮补贴标准

一是调整优化镇级种粮补贴政策,按照让农民种粮有利可图的目标要求,建立健全农民种粮收益保障机制,参照东农农〔2022109有关补贴标准,将现行种植马铃薯每亩每造补贴250元提高至每亩每造补贴300元,将现行种植玉米每亩每造补贴125元提高至每亩每造补贴250元。

二是取消水稻种植大户补贴“每户每年最多领取该项补贴10万元”限制条件。

三是维持水稻种植普通户、水稻种植大户、水稻种植规模户每亩每造补贴标准不变。

(二)调整种粮补贴范围

一是实打实地引导调整结构,稳定和扩大大豆油料作物,参照东农农〔2022109补贴范围和标准,将种植大豆纳入级种粮补贴范围,每亩每造补贴500元。

二是参照市种粮补贴范围,取消原番薯种植补贴。

(三)调整资金申请和发放程序

一是完善了农户提出申请流程。明确了农户申报材料清单,要求农户提交《石碣镇粮食种植补贴资金申请表》和土地承包合同或经拥有土地使用权单位同意使用该地块的授权书、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领取补贴的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种植情况图片(须有时间和地点水印)等资料,以此提高补贴申报情况的真实性。

二是完善了镇级农业部门审核流程。补充了由镇农林水务局认定该农户是否属于水稻种植普通户、水稻种植大户或水稻种植规模户(三选一)的工作流程。

三是完善了资金发放流程。镇农林水务局会同镇财政分局,通过金融机构将补贴资金存入补贴对象申报时提供的银行账户里。

(四)完善镇有关部门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职责

增加了镇自然资源分局、农林水务局按职责分工共同做好遏制耕地“非农化”和防止耕地“非粮化”监管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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