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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生猪家禽产业转型升级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0-08-19 10:17:39  来源: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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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9〕4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生猪家禽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粤府办〔2019〕25号)文件精神,2020年7月,市农业农村局草拟并报市政府审定《关于加快推进生猪家禽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送审稿)》。2020年8月,市府办印发《加快推进生猪家禽产业转型升级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

  按照《广东省生猪生产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域布局(2018—2020年)》(粤农农〔2019〕185号)和《关于印发2020-2021年生猪稳产保供任务目标的通知》(粤农农〔2020〕102号)规定的目标任务及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要求,2020年全市生猪出栏量1万头以上,2021年起不得低于2020年的目标任务。同时,2020年末生猪存栏任务目标0.5万头,2021年末生猪存栏任务目标0.6万头。

  二、明确畜禽养殖业发展方向

  根据我市畜禽养殖区域划分情况,综合考虑保障本地肉食供应、土地资源可利用实际情况和环境承载力等因素,提出我市畜禽养殖发展方向为规范禁养区管理,从事畜禽养殖业的,应当进行合理选址,完善配套设施设备,规范生产和防疫管理,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

  要切实落实禁养区养殖管理,组织开展非法畜禽养殖业清理整治工作。同时,适度发展高标准规模养殖,建设高效安全绿色环保的标准化规模生猪养殖场,保障本地生猪任务产能。

  三、落实保障措施

  (一)严格责任制考核。要求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责任,对本地的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二)加强财政支持。提出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和省下达的相关涉农资金,在完成对我市考核事项和绩效目标的前提下,可统筹用于支持标准化养殖场、标准化屠宰场、畜禽种业“两场一基地”、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动物疫病防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肉品冷链配送体系等工作。支持畜禽养殖场配套完善设施装备,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符合补贴范围和条件的饲料加工机械设备、自动喂料系统、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装备等实行敞开补贴。落实关闭屠宰场补偿、标准化屠宰场奖励及产销对接奖励政策,对按要求关闭的生猪屠宰企业实行一次性奖励补偿,对国家级、省级标准化生猪屠宰企业实行奖励,对与规模养殖场实行稳定产销对接的市内生猪屠宰企业实行奖励。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完善强制扑杀补助机制,对在国家重点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过程中强制扑杀的动物给予补助。推行化制法等科学先进的无害化处理方式。

  (三)加强畜牧兽医队伍建设。要求各镇街、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基层动物防疫,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基层机构队伍。依托现有机构编制资源,建立健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巩固和加强工作队伍,配置先进检验检疫设备,改善工作条件,落实畜牧兽医工作津贴补助政策,确保基层动物防疫体系正常运转。保障监测、预防、控制、扑灭、检疫、监督等动物防疫工作经费和专项业务经费。各镇街要按照市人大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食品安全考核等有关工作要求,通过编制人员回归、招聘录用等方式,妥善解决好镇街农技中心人员被长期借调的问题,从而达到健全兽医队伍,强化基层防控力量,满足当前畜牧业发展和动物疫病防控的工作需要。


  点击查看政策文件: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生猪家禽产业转型升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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