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了进一步规范东莞市数字政府骨干传输网管理工作,完善骨干传输网协同保护和损坏追偿机制,遵循“业务为先、安全为本、防抢结合、谁损坏谁负责谁赔偿”的基本原则,依据国家与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东莞市骨干传输网管理的工作实际,正式印发《东莞市数字政府骨干传输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骨干传输网管理办法”)。
二、制订依据
1.《广东省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规定》
2.《广东省数字政府电子政务外网管理办法》
3.《东莞市建设工程施工期间地下管线保护实施方案》
4.《东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
三、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东莞市骨干传输网相关设备,包括但不仅限于光传输设备、光缆、光纤配线架及相关配套设施的管理、使用及保护。
四、主要内容
骨干传输网管理办法共六章三十条,重点从骨干传输网管线多部门协同保护、设施管理、损坏追赔流程等方面对我市骨干传输网管理工作进行规范。
(一)关于多部门协同保护机制
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统筹推进骨干传输网的整体运营管理工作,镇街(园区)骨干传输网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的骨干传输网日常巡检、设施保管等管理工作。压实工程项目规划、建设、代建、行业主管部门的骨干传输网保护职责,健全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与其他相关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实现骨干传输网保护工作的高效联动。
(二)关于设施管理
完善用户单位设施资源的申请、使用、变更、终止全生命周期管理流程,落实对骨干传输网资产的定期盘点和常态化巡检等工作,保障骨干传输网设施资产安全。
(三)关于追偿机制
遵循“谁损坏、谁负责、谁赔偿”的基本原则,划分骨干传输网设施迁改或抢修中可能出现的场景,建立责任界定机制和追偿机制,制定合法合规的处置方案,保障责任界定工作有章可循,明确赔偿金额的核算标准与定额依据,优化赔偿费用的非税收入收缴流程,确保损坏追偿工作合法合规、高效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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