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经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委员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东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东莞市水务局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11月29日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相关附件
媒体报道
音频视频
文件
部门解读
图解类
新闻发布会
访谈
其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分享到: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