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
为加强东莞文艺人才队伍建设,扶持推广青年文艺人才,根据《东莞市青年文艺人才培育与推广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1)的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6年东莞市青年文艺人才项目扶持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要求
根据《办法》有关规定,项目扶持申报对象为2024年已入选的“东莞市青年文艺人才”(入选名单详见附件2),并满足以下项目条件:
(一)项目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具有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记录社会进步,反映时代风貌,表达人民心声。
(二)项目符合我市文化艺术重点发展方向,围绕重要时间节点、重大题材展开创作。
(三)项目具有完备的项目实施主题、运作计划、清晰的成果目标和其他完成项目所需的基本条件。
项目实施时间为一年,须在2026年11月中旬前完成项目。
二、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3月5日。
三、申报方式
(一)线上申报
相关申报主体可于2026年1月26日(星期一)起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东莞市”,搜索“东莞市青年文艺人才培育与推广”选择“东莞市青年文艺人才项目扶持”,进行线上申报。
请于2026年3月5日(星期四)17:00前进行申报,逾期将不接受申报,且未提交申报的将视为放弃申报。线上提交申报材料,如需要补正材料的,请在收到补正短信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短信链接进行补正。
(二)线下申报
相关申报主体可于2026年3月5日(星期四)17:00前的工作日内到任一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录入申报资料提交申报,申报项目小样由窗口视实际情况以电子形式收取(如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不收取光盘或U盘等实物载体),逾期将不接受申报,且未提交申报的不予补报。需要补正材料的,请在收到补正短信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补正。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东莞市青年文艺人才项目扶持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报东莞市青年文艺人才项目扶持申报表(详见附件3)(原件);
2.提供申报项目小样(音频、视频、图片或文本等)。
五、申报审核流程
(一)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主体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线上申报或前往任一政务服务中心申报。
(二)资格审核。各镇(街)、园区宣传文化部门负责受理辖区内所属单位或个人初始申报、材料审查和项目遴选工作,彩色打印申请表格,提出意见加盖公章并扫描上传至审批附件,于3月16日前提交报送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三)专家评审。在市委宣传部指导下,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遵循必要的回避原则,组织邀请相关领域专家组建评审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意见。
(四)讨论审定。经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召开局长办公会讨论审议通过后,报市委宣传部审定。
(五)媒体公示。拟扶持项目名单通过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存有异议的拟扶持项目进行复核。
(六)签订协议。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与获得项目扶持的青年文艺人才培育对象签订项目协议书,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跟踪督导。
七、注意事项
申报主体应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实事求是,不得虚假申报。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申报资格。
八、联系方式
(一)申报业务咨询: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艺术事业科,0769-22837043。
(二)“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769-12345(转3)。
附件:1.2021东文广旅体通222号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印发《东莞市青年文艺人才培育与推广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6年1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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