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流行期间公共资源交易现场
开评标活动实施分类
管理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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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市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关键时期,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全市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主要平台,具有面向全国公开招标和现场组织开评标的特点,属于人群聚集活动,存在较大的病毒传染风险。根据广东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点场所预防控制工作指引的通知》(东防控新疫办〔2020〕6号),对各单位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代理机构已经安排春节后开评标的项目,实施分类管理,可以推迟的应尽量推迟开评标时间,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推迟开评标的,应组织做好防护工作,具体如下:
一、非必需、紧急项目暂停现场交易活动
原则上暂停2月3日至9日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建设工程、国有资产产权、土地房产矿业权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现场开评标活动。2月9日后是否取消分类管理措施,我办将根据我市疫情防控情况确定,交易中心将及时做好信息公告工作。
二、必须、紧急项目特殊情况处理
对于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推迟开评标,需在现阶段(2月3日至9日)进行开评标的项目,按以下情形分类实施:
(一)不需投标人、专家到场的项目:由招标人(采购人)申请,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检查核实进场工作人员信息,填写《进场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1)并提前一个工作日报送中心,中心对进入交易活动现场的各类人员实施身份核验、体温测试等严格的疫情排查措施后提供现场场地服务。
(二)需投标人、专家到场的项目:招标人(采购人)应充分评估风险包括防疫风险、专家不能到场导致无法评标风险等,向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及行业监督部门备案,经报备同意后,由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代理(采购代理)做好开评标现场管理及相关防控工作。一是填写《进场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提前一个工作日报送交易中心;二是建立登记问询制度。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代理(采购代理)协同交易中心逐一准确登记参与开评标活动人员的基本信息,测量、记录个人体温,并询问近14天内的旅游史特别是湖北等较重疫区的旅游史。三是严格开评标场地防疫制度。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代理(采购代理)应按中心场地疫情控制措施(详见附件2)落实主体责任,做好相关防控工作,中心予以支持配合,提供现场场地服务。
上述相关事项,各镇街(园区)招标投标服务所参照执行。
附件:1. 进场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
2.交易中心场地疫情控制措施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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