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生态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生态园城镇建设项目)(编号:441900202238),《东莞生态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生态园城镇建设项目)已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就上述方案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落实预留规模的原因
为加速推进生态园城镇建设项目的建设,加快东莞生态园各片区路网建设,改善东莞生态园河涌、排水渠等渠道防洪功能,针对东莞生态园用地需求紧张的实际情况,拟使用0.4064公顷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预留规模落实的情况
生态园城镇建设项目需落实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0.4064公顷,落实地块位于东莞生态园张坑村、山厦村、西溪村。
三、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批准后,东莞生态园规划期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0.4064公顷。
四、批准机关: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五、批准日期:2022年9月14日。
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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