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谢岗镇黎村站文体公园工程

发布日期:2020-12-10 15:17:2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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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XGZBS202012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谢岗镇黎村站文体公园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莞市谢岗镇黎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补助和村集体共同出资,招标人为  东莞市谢岗镇黎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谢岗镇黎村站文体公园工程。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谢岗镇黎村 。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本项目为谢岗镇黎村站文体公园工程,占地面积约9045平方米,最大排水管径DN500,总投资约298万元。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 / 元。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 / 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 / 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人民币 / 元)。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东莞市谢岗镇财政投资审核中心。

  2.7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东莞市谢岗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海口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审查单位:/,勘察单位:/。

  2.9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谢岗镇黎村站文体公园工程,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园建工程、绿化工程、电气及给排水工程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10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0年12月26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1年 4月12日。

  2.11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3.2.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3.2.4  贰  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需在本市企业任职,发证单位为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培训机构是东莞市建筑业协会培训中心或东莞市建设培训中心),专业类别为:公路与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可接受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时采用】

  ■3.2.5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3.3.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交易企业库已开发相关检测功能,投标人应通过此功能进行检测),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3.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3.3.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6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7]9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分的企业。【选用】

  3.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3.6如为省外进粤建筑企业,企业及其在广东省开展建筑活动的人员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7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班子人员应提供在投标人处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社保缴纳时间为 2020 年 1 月至 2020 年 11 月中任意连续3个月。本工程要求审查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人员有:

  ■项目负责人1人,

  ■市政专业负责人:1人,

  □安装专业负责人:  /人;

  ■安全员:1 人;

  □其他:/  ;

  3.8本工程无须提交业绩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东莞•谢岗网(网址:http://www.dg.gov.cn/xiegang/)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12月22日10 时 00 分,地点:谢岗镇南湖路9号谢岗镇政务服务中心开标2室。投标会时间:2020年12月22日10时 00分,地点:谢岗镇南湖路9号谢岗镇政务服务中心开标2室。

  备注:参加投标会的投标单位必须遵守谢岗镇政务服务中心的进场规定,包含但不限于佩戴口罩、出示粤康码、测量体温,听从谢岗镇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安排,车辆必须停放在规定地方等。由此造成不让进场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东莞•谢岗网(网址:http://www.dg.gov.cn/xiegang/)发布。

  7.其它说明

  7.1 投标担保金额: 40000 元 ,

  7.2 投标担保形式: □1、单项投标保证金;

  □2、银行电子保函;

  ■3、其它:转账(含电子转账)、电汇方式。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东莞市谢岗镇黎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东莞市谢岗镇黎村村委会

地  址:

东莞市南城街道西平宏伟路九天大厦七楼7F6A

邮  编:

523000

邮  编:

523000

联系人:

罗金棠

联系人:

罗灼标

电  话:

0769-87633113

电  话:

0769-22998468

传  真:

0769-87633113

传  真:

0769-22998468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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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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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9日  

  附件:谢岗镇黎村站文体公园工程发出资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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