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复查意见不服怎么办?

来源: 本站 访问量: - 发布时间: 2016-04-14

 答:根据《信访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收到复核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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