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省市驻镇单位: 为了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要求,镇司法分局在广泛征求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望牛墩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见附件)。经镇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向镇委请示报告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保留影像资料。 附件:望牛墩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东莞市望牛墩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5年5月26日 附件 望牛墩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