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申请登记结果公示(2023年第 3期)
现对申请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从2023年3月16日起至2023年3月25日)书面向东莞市塘厦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反映人需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否则作异议无效处理。
联系地址:东莞市塘厦镇迎宾大道13号东莞市塘厦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01 联系电话:82088063
东莞市塘厦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序号
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镇街
工作单位
单位地址
缴纳社保月数
有无自有房屋
符合保障类别
保障方式
1
刘青
431022********2566
塘厦
东莞市塘厦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东莞市塘厦镇环市南路3号
19
无
新入户人员
租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