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申请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从 2022年10月9日起至2022年10月18日)书面向东莞市塘厦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反映人需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否则作异议无效处理。
东莞市塘厦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东莞市塘厦镇迎宾大道13号行政服务大厦6楼601
联系电话:82088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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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对申请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从 2022年10月9日起至2022年10月18日)书面向东莞市塘厦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反映人需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否则作异议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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