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申请登记结果公示(2022年户籍家庭第3期)
现对申请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从2022年2月14日起至2022年2月23日)书面向东莞市塘厦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反映人需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否则作异议无效处理。
东莞市塘厦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东莞市塘厦镇迎宾大道13号行政服务大厦6楼601 联系电话:82088063
序号
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镇(街)
村(居)委会
家庭人数
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平方米)
自有房屋数量(间)
月人均收入(元)
主要收入来源
符合保障条件
保障方式
备注
1
马琴
612324**********28
塘厦
塘新
4
0
3025
工资
经适房
租赁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