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申请登记结果公示(2021年户籍新入户人员第17期)
现对申请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从2021年9月7日起至2021年9月16日)书面向东莞市塘厦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反映人需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否则作异议无效处理。
东莞市塘厦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东莞市塘厦镇迎宾大道13号行政服务大厦6楼601 联系电话:82088063
序号
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单位地址
缴纳社保月数
有无自有房屋
符合保障条件
保障方式
备注
1
徐伟
420124**********14
品基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东莞市塘厦镇平山188工业区果岭路6号
146
无
公共租赁住房
租房补贴
新入户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