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申请登记结果公示(2021年公租房第9期)
现对申请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从2021年5月25日起至2021年6月3日)书面向东莞市塘厦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反映人需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否则作异议无效处理。
东莞市塘厦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东莞市塘厦镇迎宾大道13号行政服务大厦6楼601 联系电话:82088063
序号
申请人姓名
镇街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单位地址
缴纳社保月数
有无自有房屋
符合保障条件
保障方式
备注
1
苏杏香
塘厦
452730**********27
东莞星骏手袋有限公司
东莞市塘厦镇清湖头星骏路2号
163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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