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2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42期),涉及我市1家经营户。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 东莞市塘厦昇记正宗猪脚饭餐饮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饭碗”
(一)东莞市塘厦昇记正宗猪脚饭餐饮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饭碗”,经抽样检测,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东莞市塘厦昇记正宗猪脚饭餐饮店未按照要求对餐具进行清洗消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当罚〔2024〕020826C01号。
(三)原因排查情况。当事人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进行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当事人使用的饭碗检验不合格应该是清洗消毒不到位导致的。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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