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56号),涉及我市3家经营户。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塘厦爱玲蔬菜档销售的“小黄姜”
(一)东莞市塘厦爱玲蔬菜档销售的“小黄姜”,经抽样检测,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经调查,上述“小黄姜”当事人共购进了75kg,其中6.9kg被用于抽样检验,剩余已全部销售完毕。
(三)我局已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东莞市塘厦川渝红鑫食品店销售的“辣椒干”
(一)东莞市塘厦川渝红鑫食品店销售的“辣椒干”,经抽样检测,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经调查,上述“辣椒干”共采购了5kg,其中1.5kg被用于抽样检验,另对外销售了0.5kg,其余3KG退货给供货商。
(三)我局已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三、东莞市塘厦川信行副食店销售的“辣椒干”
(一)东莞市塘厦川信行副食店销售的“辣椒干”,经抽样检测,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经调查,上述“辣椒干”共采购了5kg,其中1.3kg被用于抽样检验,另对外销售了0.5kg,其余3KG退货给供货商。
(三)我局已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