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55号),涉及我市2家经营户。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塘厦腾辉食品经营部销售的“辣椒干”
(一)东莞市塘厦腾辉食品经营部销售的“辣椒干”,经抽样检测,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合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经调查,上述“辣椒干”当事人共购进了10kg,其中1.5kg被用于抽样检验,2024年6月18日退回供应商7.5Kg,剩余1kg已全部销售完毕。
(三)我局已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东莞市塘厦绿康食品厂生产的“湿面条”
(一)东莞市塘厦绿康食品厂生产的“湿面条”,经抽样检测,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经调查,上述“湿面条”共生产了411.5kg,其中1.5kg被用于抽样检验,其余已全部对外售出。
(三)我局已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