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48号、2024年第49号),涉及我市4家经营户。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塘厦优客鲜水果店销售的“荔枝”
(一)东莞市塘厦优客鲜水果店销售的“荔枝”,经抽样检测,氰霜唑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经调查,上述“荔枝”共购进了25kg,其中7kg被用于抽样检验,剩余18kg全部对外销售。
(三)我局已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东莞超汇链条有限公司采购的“黄花菜干”
(一)东莞超汇链条有限公司采购的“黄花菜干”,经抽样检测,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经调查,上述“黄花菜干”共采购了2.5kg,其中1.8kg被用于抽样检验,剩余用于制作餐品,免费提供给职工用餐。
(三)我局已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三、东莞市金德发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猪肉丸”
(一)东莞市金德发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猪肉丸”,经抽样检测,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经调查,上述“猪肉丸”共购进了1.5kg,其中0.722kg被用于抽样检验,剩余0.778kg已对外销售。
(三)我局已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四、东莞市塘厦盛沛海产行销售的“白贝”
(一)东莞市塘厦盛沛海产行销售的“白贝”,经抽样检测,磺胺类(总量)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经调查,上述“白贝”共购进了5kg,其中3.5kg被用于抽样检验,剩余1.5kg已对外销售。
(三)我局已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五、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