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13号),涉及我市2家经营户。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塘厦朱仁华麻辣烫店使用的“蘸料碗”
(一)东莞市塘厦朱仁华麻辣烫店使用的“蘸料碗”,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并现场制发《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当罚〔2022〕021124B01号。
二、广东莞新鲜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的“麻虾”
(一)广东莞新鲜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的“麻虾”,经抽样检测,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经调查,当事人购进该批次“麻虾”共4.1KG,已全部销售完毕(其中2KG用于抽样检验)。
(三)我局已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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