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印发《塘厦镇社区集体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塘府〔2023〕3号)
一、修订缘由
根据《东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指导意见》的修订,我镇先后于2005年制定《塘厦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塘府通字〔2005〕100号)、2013年制定《塘厦镇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塘府〔2013〕14号)、2018修订《塘厦镇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塘府通字〔2018〕61号)、2020年制定《塘厦镇社区集体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塘府办〔2020〕20号)、2021年制定《塘厦镇社区集体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塘府〔2021〕 28号)。现修订《塘厦镇社区集体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本次修订《管理办法》,主要是2022年市修订《东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20年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指导意见》,提高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规模标准;我镇2020年制定的《塘厦镇社区集体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塘府办〔2020〕20号)文件有效期期满,2021年制定了《塘厦镇社区集体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塘府〔2021〕 28号),根据上年招标投标执行情况,需修订招投标管理办法。
二、总体框架
《管理办法》分四点内容:总则、审批权限及工作职责、招标范围和标准、工程建设的相关要求。
三、政策依据
修订《管理办法》的依据包括:《东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塘厦镇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
四、对几个问题的重点说明
此次修订《管理办法》,主要从以下方面作出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