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期清退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的公告
各供应商: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维护供应商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根据东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政府采购保证金清理清退工作的通知》(东财函〔2026〕255号)和《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东财函〔2026〕256号)的工作要求,我所立即开展工作部署,对2026年前的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收取情况开展自查。通过自查,发现未清退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项目12个,金额共计110,697.00元,为及时清退上述资金,现将有关清退事宜及相关供应商名单(见附件1)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自2026年4月15日至2026年5月14日。各供应商须在公示结束前申请办理资金清退手续,公示期满仍无法退还的,我所将按相关规定上缴同级国库,不再予以退还。请需办理清退相关资金的供应商于2026年5月14日前往塘厦镇招投标服务所办理相关清退手续。
二、清退履约保证金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1、退履约保证金申请表(见附件2);
2、验收报告。
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的变更资料。
公示期间,如对相关情况有异议,请向东莞市塘厦镇招投标服务所反映。联系电话:0769-82087762、82087273。
东莞市塘厦镇招投标服务所
2026年4月15日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1:塘厦镇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未退情况表(以此为准).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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