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第139号
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将东莞市麻涌镇东太股份经济联合社、东莞市麻涌镇东太太和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0.9518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同时使用上述有关村集体建设用地0.8615公顷,未利用地1.7455公顷。上述土地(合计3.5588公顷)依照规划安排作为东莞市麻涌镇东太股份经济联合社、东莞市麻涌镇东太太和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用地。为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的知情权,现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东莞市麻涌镇2024年度第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建设用地项目单位:东莞市麻涌镇东太股份经济联合社、东莞市麻涌镇东太太和股份经济合作社。
三、使用土地位置:位于东莞市麻涌镇东太股份经济联合社、东莞市麻涌镇东太太和股份经济合作社。具体用地范围以数字化地形图红线圈定和坐标标定的位置为准。
四、建设项目用地情况: 单位:公顷
五、上述批次只农转,不改变土地所有权,仍属相关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不作土地补偿及安置补助,不涉及社会保障费用,无需再计提留用地。
特此公告。
东莞市人民政府
2026年2月6日
关于东莞市麻涌镇2024年度第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东莞建用字〔2025〕259号).pdf
东莞市麻涌镇2024年度第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农转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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