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麻涌镇2025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农用地转用方案公告
〔2025〕第2号
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将麻涌镇鸥涌股份经济合作社、新基股份经济联合社、麻一股份经济联合社、麻一第九股份经济合作社、大盛股份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1.2936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同时使用上述有关村集体建设用地0.4430公顷,未利用地0.5707公顷。上述土地(合计2.3073公顷)依照规划安排作为麻涌镇鸥涌股份经济合作社、新基股份经济联合社、麻一股份经济联合社、麻一第九股份经济合作社、大盛股份经济联合社建设用地。为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知情权,现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东莞市麻涌镇2025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建设用地项目单位:麻涌镇鸥涌股份经济合作社、新基股份经济联合社、麻一股份经济联合社、麻一第九股份经济合作社、大盛股份经济联合社
三、使用土地位置:位于麻涌镇鸥涌村、新基村、麻一村、大盛村。具体用地范围以数字化地形图红线圈定和坐标标定的位置为准。
四、建设项目用地情况: 单位:公顷
五、上述批次只农转,不改变土地所有权,仍属相关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不作土地补偿及安置补助,不涉及社会保障费用,无需再计提留用地。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东莞市麻涌镇2025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东莞建用字〔2025〕122号)
东莞市人民政府
年 月 日
附件关于东莞市麻涌镇2025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pdf
东莞市麻涌镇2025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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