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受监单位:
我单位于2024年5月14日对本单位保证金账户(建设项目工人工资保证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押金)进行清理。请相关受监单位(详见附表)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15天内持证明材料到本单位办理保证金退回手续,逾期不办理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合同保证金条款等法规处理。
联系人:谭小姐,联系电话:0769-88237018
联系地址:东莞市麻涌镇政府大院住建局419室。
麻涌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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