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打开旅游美食_中国东莞麻涌镇栏目页面,本页面是由20个视窗区共计20个区域组成,操作帮助请按Alt加问号键。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街镇 > 中国东莞麻涌镇栏目 > 专题专栏 > 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 食品药品监管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04009号)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4-09-18 15:51 来源 : 麻涌镇宣传办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50号),涉及我市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麻涌小浩百货店经营的“料酒”(生产日期: 2023/11/26,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山西聚德轩醋业有限公司)产品

  (一)东莞市麻涌小浩百货店经营的“料酒”(生产日期: 2023/11/26,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山西聚德轩醋业有限公司)产品,检出氨基酸态氮(以氮计)项目不符合SB/T 10416-2007《调味料酒》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该百货店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百货店进行立案调查,该百货店经营氨基酸态氮(以氮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构成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东市监罚〔2024〕042091202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该百货店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进行认真分析,查找原因。该公司认为抽检不合格的“料酒”(生产日期:2023/11/26)产品,进货时并不知道所采购的“料酒”氨基酸态氮(以氮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购进后按照食品储存条件储存该批次“料酒”,该批次“料酒”氨基酸态氮(以氮计)抽检不合格的原因是产品生产工艺不符合要求,未达到发酵时间导致的。

  (四)其他情况

  经核实,东莞市麻涌小浩百货店经营的“料酒”供货商是东莞市雅晨贸易有限公司 ,我局执法人员已进行跟踪调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2日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东莞麻涌镇栏目”的所有内容,版权均属麻涌镇宣传办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TOP]     [ 打印页面 ]    [ 关闭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