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2年第63号),涉及我市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麻涌华俊副食店经营的“鲜鸡蛋”产品
(一)东莞市麻涌华俊副食店经营的“鲜鸡蛋”(购进日期:2022年8月4日)产品,检出甲硝唑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东莞市麻涌华俊副食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鲜鸡蛋”。经调查,该店一共购进上述“鲜鸡蛋”440公斤,3.3公斤用于食品安全抽样,剩余436.7公斤于2022年9月22日前全部销售完毕,没有剩余。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东莞市麻涌华俊副食店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东莞市麻涌华俊副食店进行立案调查。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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