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莞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联合发布《公告》称: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统一社会保险费征收方式的工作部署。自2022年7月1日起,我市将转变社会保险费征收方式。
调整范围为我市社会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社会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我市其他社会保险险种暂不在本次征收方式转变调整范围内。详情的缴费登记及核定、申报缴纳方式、申报缴纳渠道及其他事项,请留意“美丽麻涌”官方微信近日推文进行了解。缴费人在办理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业务时如有疑问,可拨打税务部门12366服务热线咨询。社会保险法规解读、权益记录和待遇发放等业务仍由人社部门和医保部门负责,缴费人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如有疑问,可拨打我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咨询。
记者:莫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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