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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麻涌镇2024年度第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东莞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5-01-14 17:19 来源 : 麻涌镇宣传办

  东莞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

  (4)〔2024〕第6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为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现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并将有关内容和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位于东莞市麻涌镇新基股份经济联合社、东莞市麻涌镇麻四股份经济联合社,具体征地范围以征地地形图红线圈定和坐标标定的位置为准。

  二、征收土地目的:为实施东莞市麻涌镇建设医疗器械项目、大步-麻四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土地成片开发建设。

  三、征收土地的权属、面积和用途:

  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

  面积(公顷)

  拟开发用途

  东莞市麻涌镇新基股份经济联合社

  1.0825

  工业用地

  东莞市麻涌镇麻四股份经济联合社

  4.1951

  合计

  5.2776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我市将组织有关征地机构和测量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的土地现状进行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

  五、公告期限:自本预公告张贴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六、注意事项: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农业生产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征地范围红线图.pdf

  东莞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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