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办:
梁维东书记在4月6日《应急值班信息》(第48期)关于清明防火一事的批示已收悉,我镇高度重视,马上将文件转发至公安、消防、社会事务等有关部门和各村(社区),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市领导批示精神,扎实开展防火工作,加强宣传,杜绝消防事故发生。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要求各有关部门、各村(社区)一定要充分认识当前防火面临的严峻形势,把做好清明节期间防火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中特别重要的大事抓紧抓好。各村(社区)党工委书记为防火第一责任人,要迅速组织村干部、兼职消防人员和出租屋管理人员集中学习市领导批示精神和相关消防管理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人员责任,科学制定工作方案,采取得力的措施,坚决避免发生重特大火灾,坚决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确保我镇社会秩序稳定。
二、坚决管住野外火源
近来天气晴朗干燥,容易发生火灾事故。各村(社区)要采取超常规措施,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坚决杜绝野外违规用火。严禁农事烧荒、烧田坎等野外生产用火;要迅速组织工作小组加强野外火源巡查,对重点防火部位和重点人群实行严防死守。社会事务局要会同消防部门加强清明节期间,公墓员等人员密集场所文明祭拜、安全用火的宣传,杜绝发生火灾事故。
三、全面做好应急准备
各村(社区)必须严格按照消防工作要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要什么、购什么”的原则,迅速补充防火物资器材,保证扑火所需。要保持高度战备状态,严阵以待,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确保一有火情,能快速反应,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扑灭,把火灾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四、严格执行值班调度
各有关部门、各村(社区)要切实加强防火值班调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和报告火情信息,统一科学调度,规范填报值班记录和值班日志。发生火灾事故,没有及时掌握和报告情况,造成工作被动以及重大损失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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