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麻涌镇大盛村海洋生态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DGMC20210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莞市麻涌镇大盛村海洋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莞市麻涌镇大盛股份经济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及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东莞市麻涌镇大盛股份经济联合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东莞市麻涌镇大盛村海洋生态修复工程。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麻涌镇。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本项目为东莞市麻涌镇大盛村海洋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红线范围内面积约15272平方米,主要包括现状垃圾处理、填土方、绿化苗木、园建、道路等,总投资约326万元。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人民币3264764.33元。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3264764.33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603355.62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人民币98857.37元)。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深圳市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 /。
2.7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麻涌镇农林水务局。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华南创图设计有限公司,审查单位: 广东科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 。
2.9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东莞市麻涌镇大盛村海洋生态修复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园建工程(含:土石方工程、园路、路缘石、台阶、停车位等);2、绿化工程;3、电气工程(控制箱、庭院灯、电线井、电缆等)4、给排水工程;5清除场地建筑垃圾与杂草,平整场地等。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 11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1 年 8 月 17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09 日。
2.11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广东省、东莞市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达到国家自然资源部、省、地市等主管部门海洋生态修复相关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 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 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 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在本项目招投标期间,如投标人的资质已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对应关系换发新资质证书,则资质标准按其对应关系以及新的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如有)执行)。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3.2.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3.2.4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3.2.5 贰 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 市政公用工程 。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
■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3.3.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3.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3.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分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
■因失信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其他:
3.4本次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3.6省外进粤建筑企业要求:无要求。
3.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项目经理(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应携带以下相关资料于投标会现场,招标人不接受未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资料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①到会法定代表人或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核对身份后退回);
②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 B”类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投标保证金凭证(收据或银行转账证明)加盖公章。
3.8在疫情防控期间,各投标人在入场前需现场提交《投标人承诺书》、《进场人员信息登记表》(格式详见第九章附件),经审核通过后才能进场。各投标人须提前填写好《投标人承诺书》、《进场人员信息登记表》并按格式要求盖章,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承诺书及信息登记表的投标人,招标单位有权拒绝其入场参加投标。
3.9开标过程中,投标人须严格执行《关于加强投标会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开标过程将在网上直播(方式详见随招标文件发出附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年 8 月 3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中国东莞麻涌镇栏目(http://www.dg.gov.cn/machong/)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 8 月 10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东莞市麻涌镇公安宿舍楼33号铺东莞市麻涌镇招投标服务所。投标会时间:2021年 8 月 10 日 15时 00 分,地点:东莞市麻涌镇公安宿舍楼33号铺东莞市麻涌镇招投标服务所。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东莞麻涌镇栏目发布。
7.其它说明
7.1投标担保金额: 60000.00 元,
7.2投标担保形式:银行转账(含电子转账)、电汇方式。
7.3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麻涌镇农林水务局;
联系电话:0769-88821882;
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政府大院401。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莞市麻涌镇大盛股份经济联合社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溢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麻涌镇教育东路3号 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世博广场J区1301
邮编:523000 邮编:523000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769—88829842 电话:0769-26622145
传真: 传真:0769-26622145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gdyisheng@139.com
2021年 8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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