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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麻涌镇车博大道北路道路工程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16-01-15 07:27 来源 : 麻涌镇宣传办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16年1月15日8时30分 至 2016年1月21日17时30分。 
招标编号:SSAMCO11607745 
建设单位:东莞市麻涌镇人民政府重点工程办公室 
招标代理: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交通运输局麻涌分局 
工程名称:东莞市麻涌镇车博大道北路道路工程 
工程地址:东莞市麻涌镇 
投资金额:0.00元 
工程规模:本工程为麻涌镇车博大道北路道路工程,车博大道北路位于东莞市麻涌镇,西起兴南路,由西向东延伸,东至广深沿江高速边,再向南延伸,直至广麻大道,路线设计全长1138.632m,起止桩号为K0+000至K1+138.642,为三级公路兼城市次干路,双向两车道布置,设计时速为东西走向段:30km/h;南北走向段:40km/h,路面结构形式:水泥混凝土路面,交通饱和设计年限:15年,交通等级:中交通,最大排水管径为DN2000。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电气工程,项目总投资约1770万元. 
发包范围:东莞市麻涌镇车博大道北路道路工程(根据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 
一、道路工程:含(1)路基工程 :土石方、路基处理、特殊路基处理、路基防护等;(2)路面工程:车行道、人行道、中央分隔带、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拆除重建工程(广麻公路部分、玖龙公司附近部分、兴南路车行道、人行道部分)、其他零星工程、绿道改造等; 
二、排水工程:含拆除现状井、抛石挤淤、挖沟槽土方、填石粉渣、土方回填及弃置、排水管材的采购与敷设、新建各种雨水口(出水口)、检查井 (含井座及井盖)等; 
三、交通工程:含交通标线、标志基础、预埋保护管及相关基础预埋件等; 
四、电气工程:含现状路灯迁移、路灯基础、电缆保护管铺设及照明手井等。(其中,人行道砖为甲供材料。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6年2月15日0时0分 至 2016年10月11日0时0分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新)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并且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要求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公路工程二级 ( 对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的要求: 
(1)  贰级 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 
(2)注册专业类别为公路工程 ,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 
(3)必须为登记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发放 “企业IC卡”(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档案)中的建造师;
(4)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B”类证,且该证已登记在“企业IC卡”(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档案)中】; 
(5) 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 ) 
投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6年2月23日9时30分, 3号投标室 
投标会时间:2016年2月23日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3号投标室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6年1月15日8时30分 至 2016年1月21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招标代理办事窗口(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图纸费:1500.00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769-21661398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500.00元 
保证金金额:320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收退办事流程已发生重大变化,敬请留意相关指南)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已具备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发的 “企业IC卡”,且在 “企业IC卡”(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档案)中企业投标资格(即企业登记备案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最低条件,企业的信用管理手册档案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公示中必须为可用状态; 
(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登记手续(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注册资本金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 
(4)已被广东省交通厅禁止进入广东交通建设市场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5)凡在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中被批评处罚的投标人,在通报规定的时间内均不允许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6)凡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的投标人均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根据《东莞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规定》(东府〔2008〕86号)的相关规定,信用等级为C级或不定级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7)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①按东莞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2011]59 号)、《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 号)、《关于调整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2013]18号)、《关于明确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建市[2014]6号)及《关于建设领域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东预办[2014]28号),投标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必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 
②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统一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会前提前自行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核实本企业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相关信息,并按市建设工程交易网办事指南中的相关要求及时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提交相关查询申请。企业网上提交查询申请后,查询结果将于3个工作日内返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 
③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已过期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 
(8)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东建市〔2010〕5号)的规定,投标会现场的企业、人员信息(包括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交易中心)一律采用前一个工作日19:00时止的系统信息数据。 
(9)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电汇;银行出具的或由担保机构与银行共同出具的投标保函、年度固定投标保证金(以上任意一种) (投标保证金收退办事流程已发生重大变化,敬请留意相关指南)。 
(10)本工程不接受被东莞市麻涌镇人民政府住房规划建设局列为黑名单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具备信用手册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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