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涌镇东环路(东太至新基段)路面修复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DGMC20170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麻涌镇东环路(东太至新基段)路面修复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东莞市麻涌镇人民政府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莞市麻涌镇人民政府重点工程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全部镇财政投资 ,招标人为东莞市麻涌镇人民政府重点工程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麻涌镇东环路(东太至新基段)路面修复工程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麻涌镇东太村和新基村片区 。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本项目东环路位于麻涌镇东太村和新基村片区,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改造路段全长约500米,对桩号范围内的三座电塔机动车道隆起位置进行拆除修复,道路机动车道在中央绿化带处两侧各缩窄50CM, 主要改造内容为:路面修复、中央绿化带路缘石重新设置、交通标线等,总投资约53万元 。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524591.46元。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524591.46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 103373.71元,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等单列费人民币26385.83元)。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深圳市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东莞市麻涌镇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2.7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麻涌镇人民政府住房规划建设局。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审查单位: / ,勘察单位: / 。
2.9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麻涌镇东环路(东太至新基段)路面修复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主要包括:1、道路工程:拆除沥青路面、拆除混凝土路基、拆除侧、平(缘)石、立缘石砌筑、回填土方、修复路面等;2、交通工程:交通标线、标记;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具体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 34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7 年 05 月19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7 年 06 月21 日。
2.11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 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3.2.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3.2.4贰 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需在本市企业任职,发证单位为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培训机构是东莞市建筑业协会培训中心或东莞市建设培训中心),专业类别为:公路与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可接受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时采用】
■3.2.5拟投入本工程的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开展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东建市〔2014〕9号)的要求。
■3.2.6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3.3.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3.3.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交易企业库已开发相关检测功能,投标人应通过此功能进行检测),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3.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3.3.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6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4]2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分的企业。【选用】
3.3.7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①按东莞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2011]59 号)、《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 号)、《关于调整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2013]18号)、《关于明确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建市[2014]6号)及《关于建设领域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东预办[2014]28号),投标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必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
②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统一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不接受纸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投标人应在投标会前提前自行上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核实本企业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相关信息,并按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的相关要求及时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相关查询申请。企业网上提交查询申请后,查询结果将于3个工作日内返回市交易中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
③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已过期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
3.4本次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3.6如为省外进粤建筑企业,企业及其在广东省开展建筑活动的人员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17 年 05 月04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阳光麻涌”(网址:http://www.machong.dg.gov.cn/)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7 年 05 月15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东莞市麻涌镇公安宿舍楼33 号铺东莞市麻涌镇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投标会时间: 2017 年 05 月15 日 15时 00 分,地点:东莞市麻涌镇公安宿舍楼33 号铺东莞市麻涌镇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阳光麻涌” (网址:http://www.machong.dg.gov.cn/)发布。
7.其它说明
7.1 投标担保金额:9000.00 ,
7.2 投标担保形式:转账(含电子转账)、电汇方式。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莞市麻涌镇人民政府重点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办公室
地 址:东莞市麻涌镇公安宿舍楼8号铺位 地 址:东莞市寮步镇上底村上中路1号
邮 编: 523142 邮 编: 523000
联系人: 周楚亮 联 系 人: 刘斌
电 话: 0769-82661820 电 话: 0769-83237186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 子 邮 件: /
2017年 05 月0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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