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过程中,经常会遇到高处作业情况。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在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小,四周临空、垂直交叉作业、作业环境复杂,稍有疏忽就有可能发生事故。
高处作业时一定要确保安全绳索等防护设施和应急装备佩戴到位、完好有效。预防高处作业事故“十不准”请牢记,未执行审批程序、恶劣天气或光线不足、上下通道不牢固、升降设备未验收合格、安全防护措施缺失或不可靠、施工单位或个人无相关资质、临边或洞口无防护警示标志、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从业人员患有职业禁忌病(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高度近视等)、未正确穿戴安全施工装备,出现以上情况者均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记者:韦羡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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