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及《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规定,我分局对东莞市广仁医药有限公司寮步源溪分店(药品经营许可证号:粤DB769012281)、东莞市寮步济世堂药业大药房(个人独资)(药品经营许可证号:粤DB769009450)、东莞市寮步御春堂药品零售店(药品经营许可证号:粤DB769002884)、东莞市仁正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寮步龙祥分店(药品经营许可证号:粤DB769009405)、东莞市永康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寮步石龙坑分店(药品经营许可证号:粤CB769002694)和广东国药医药连锁企业有限公司东莞寮步香市路分店(药品经营许可证号:粤CB769009096)现场检查确认,上述药店已完成缺陷项目整改,通过现场复查,现决定解除暂停销售药品风险控制措施。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寮步分局
2026年1月27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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