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45期),涉及我市2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寮步梅姐毛鸡档销售的“文昌鸡”。
(一)东莞市寮步梅姐毛鸡档销售的“文昌鸡”(商标:/,规格:/,购进日期:2024-5-18)产品,多西环素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现场未发现上述不合格批次的“文昌鸡”在售。经调查,该店购进了上述“文昌鸡”10公斤,销售了10公斤(含抽样检验4.6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
(三)该店已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启动了召回,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调查。
二、东莞市寮步芳艳水果行销售的“橙”。
(一)东莞市寮步芳艳水果行销售的“橙”(商标:/,规格:/,购进日期:2024-05-19,实际购进日期:2024-05-17)产品,联苯菊酯,克百威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现场未发现上述不合格批次的“橙”在售。经调查,该店购进了上述“橙”44斤,销售了44斤(含抽样检验3.636kg),已全部销售完毕。
(三)该店已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启动了召回,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调查。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