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编号:J02-N2441900618113656T-20250513-000196-7
东莞市寮步镇招投标服务所受东莞市寮步镇富竹山股份经济联合社委托,将对位于寮步镇富竹山祥富路5号的使用权租赁进行竞投,欢迎有意者前来竞投。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二、资产的使用范围: 其他
三、行业要求: 除经营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及农贸市场外的其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用途;需符合消防和安全要求。
四、竞投单位准入条件
只允许法人竞投。
竞投意向人报名参加竞投前应仔细阅读标的物交易公告,并特别注意确保符合交易公告列明的竞投人资格要求。(符合准入条件才能竞投。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不能参加。)竞投后经镇街招投标服务所协助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的初步竞得人,取消竞得资格,已交纳保证金归业主所有。
本项目不接受纳入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警示名单的意向人竞投报名。
五、本次项目采用网上竞投方式竞投,按照总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竞投意向人请通过交易系统( https://zh.ggzy.dg.gov.cn/zhjy/UnifiedLogin/dglogin)进行网上报名、缴 纳保证金以及参与报价等,操作指引详见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900/fwzn/detail?id=246238968033599488,对不按操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规定的步骤和要求进行操作的,造成的损失由竞投意 向人自行承担。
六、申请时间及交易保证金缴纳
竞投意向人,请于 2025年09月01日 17点00分 前通过 交易系统(https://zh.ggzy.dg.gov.cn/zhjy/UnifiedLogin/dglogin)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25年09月01日 17点00分 前完成保证金缴交(缴交竞投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交换到网上交易系统数据库时间为准)。保证金账户只接受银行账号转账途径入账(不接受现金途径入账、不接受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途径入账)。竞投申请人提交竞投申请后,应选择保证金缴纳银行,获得保证金子账号,凭此子账号,根据公告规定时间和数额一次性足额缴交竞投保证金(同一项目不接受分多笔缴纳)。每笔竞投保证金只对应一个编号的项目。竞投申请人汇出账户名称必须与竞投申请人名称一致。请竞投意向人注意咨询受理转出银行和提前安排保证金转出时间。
七、竞投意向人报名条件:
(一)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公章(以企业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与复印件(如有须提供); (三)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个人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四)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五)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网上竞价交易采取先竞价后审核竞投资格的方式。网上竞价结束后,镇街招投标服务所协助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与业主单位签订成交合同。对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的竞投人,取消中标资格,并由网上交易平台重新组织交易。
八、看样时间
业主组织看样时间为:2025年08月27日 08点30分 - 2025年08月27日 17点30分。 意向竞投人敬请提前联系业主。 其余时间,请竞投意向人自行看样。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交易组织机构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九、公示时间
本交易公告公示时间为:2025年08月22日 17点00分 至 2025年09月01日 17点00分。
十、竞投时间
竞投人请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报价。本次交易竞投时间为:2025年09月02日 14点00分 至2025年09月02日 16点00分,此后进入限时竞价环节。
十一、初步竞得人审核资料时间
初步竞得人需在2025年09月05日 17点00分前提交审核材料。
十二、合同签订时间
初步竞得人/底价交易意向人需在资格审核通过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十三、初步竞得人保证金说明
此项目初步竞得人保证金处理方式分为以下4种情况,处理方式均由项目委托方设定:
(一)项目正常成交且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初步竞得人保证金处理方式为退还保证金。
(二)初步竞得人资格审查不通过且发布终止公告,初步竞得人保证金处理方式为转业主指定账户。
(三)初步竞得人弃标且发布弃标公告,初步竞得人保证金处理方式为转业主指定账户。
(四)项目终止,初步竞得人保证金处理方式为退还保证金。若已符合初步竞得人保证金处理方式(一)、(二)、(三)处理条件的,则不再执行方式(四)。
十四、其它信息
竞价结束产生初步竞得人时,经镇街招投标服务所协助审核确认竞投资格后,未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将原路退回,初步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将转至业主单位指定账户或原路退回。
标的物无人竞投的,将由镇街招投标服务所重新组织公开交易,具体交易信息将另行公告。
1、租赁期间,因镇村统筹发展或城市更新改造需收回上述租赁物的,经我社书面同意的装饰装修,由镇相关部门或我社委托具法定资质资产评估机构评估认定评估价值,视提前收回年期对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饰进行赔偿: (1)租赁期第1-5年收回,按评估价值的八成补偿给承租方; (2)第6至10年收回,按评估价值的七成补偿给承租方; (3)第11年至合同期满前收回,按评估价值的五成补偿给承租方。 (4)除以上补偿外,其他不作任何补偿。 2、因租赁物涉及前承租方诉讼案件(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纠纷、合同效力认定等),若法院最终判决(或调解)要求出租方返还押金、赔偿装修损失或承担其他费用,出租方因此无法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的,承租方同意免除出租方的违约责任,且出租方无需向承租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合同所称“不可抗力”包括:政府行为、司法裁判结果、诉讼仲裁程序等非出租方可控因素。因上述原因导致出租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出租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五、终次报价
无
十六、联系方式
集体经济组织名称:东莞市寮步镇富竹山股份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0769-83289133
交易服务机构:东莞市寮步镇招投标服务所
联系地址: 东莞市寮步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
联系电话:0769-83230789
东莞市寮步镇招投标服务所
2025年0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