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东建房〔2023〕8号)的规定,现对本次配租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自2026年3月17日起至2026年3月26日止。公示期间,任何组织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寮步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反映人需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否则作异议无效处理。
联系地址:东莞市寮步镇勤政路8号三楼住房保障组 联系电话:83222778
寮步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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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东建房〔2023〕8号)的规定,现对本次配租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自2026年3月17日起至2026年3月26日止。公示期间,任何组织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寮步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反映人需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否则作异议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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