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东府〔2023〕8号),现对申请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寮步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反映人需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否则作异议无效处理。以下名单将从2025年2月15日起至2025年3月6日止,在东莞市寮步镇人民政府网上公示20天,网址:(http://www.dg.gov.cn/liaobu)。
联系地址:东莞市寮步镇勤政路8号三楼住房保障组办公室 住房保障业务联系电话:83222778
寮步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