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东莞市寮步镇人民政府现定于2026年3月9日公开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行政相对人:东莞市寮步章飞一绝祛斑液专营店
二、案由:东莞市寮步章飞一绝祛斑液专营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营业案
三、听证时间:2026年3月9日(星期一)14:30开始
四、听证地点:东莞市寮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四楼会议室(地址:东莞市寮步镇勤政路14号)。
东莞市寮步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3日
(联系人:李彬斌 联系电话:0769-83269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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