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一)中心幼儿园:招收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
1.第一批招生对象:寮步社区、塘边社区、良边村户籍幼儿、寮步镇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子女、寮步镇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子女;
2.第二批招生对象:寮步镇行政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寮步镇户籍的子女;
3.第三批招生对象:除前两批招生对象外的寮步镇户籍幼儿。
(二)香市幼儿园:招收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
1.第一批招生对象:寮步社区、塘边社区、寮步镇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子女、寮步镇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子女;
2.第二批招生对象:寮步镇行政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寮步镇户籍的子女;
3.第三批招生对象:除前两批招生对象外的寮步镇户籍幼儿。
(三)香市第二幼儿园:招收2016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
1.第一批招生对象:富竹山村户籍幼儿、寮步镇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子女、寮步镇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子女、光大云景花园小区业主子女;
2.第二批招生对象:寮步镇行政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寮步镇户籍的子女;
3.第三批招生对象:除前两批招生对象外的寮步镇户籍幼儿。
二、招生班数
(一)中心幼儿园、香市幼儿园各4个班(小班);
(二)香市第二幼儿园10个班(含小、中、大班)。
三、报名时间
(一)中心、香市幼儿园:2022年7月11日至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香市第二幼儿园:2022年7月13日至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三)第二、第三批招生时间根据第一批招生情况再另行通知。
四、报名方式:
(一)中心、香市幼儿园:第一批招生对象家长携带报名资料在指定时间内到中心或香市幼儿园报名;
(二)香市第二幼儿园:第一批招生对象家长携带以下资料在指定时间内到寮步镇香市小学报名。
(三)报名资料:
1.幼儿及家长户口簿(含户主页)和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
2.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子女提交家长工作证明原件(工作证明中需注明是否在编人员、单位领导签名盖公章和镇党建办审核盖章;教育系统人员则需镇教育管理中心审核盖章);
3.光大云景花园小区业主子女提交产权证原件、复印件;
4.《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报告》(登录粤苗APP→绑定儿童信息→儿童接种→入学查验→保存下载查验报告并打印);
5.幼儿入园健康检查表(幼儿在医院体检后,医院出具,附上检查单);
6.幼儿两寸彩色近照3张;
7.为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报名当天父母其中一人到场(不带孩子),凭粤康码绿码进场,佩戴好口罩。
五、录取方式:
(一)由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报名材料,并根据学位和招生对象的实际情况,可对公办园共同的招生对象(中心、香市共同对象:寮步社区、塘边社区、寮步镇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子女、寮步镇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子女;中心、香市、二幼共同招生对象:寮步镇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子女、寮步镇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子女)进行园所调配,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
(二)若第一批招生对象报名后尚有剩余学位,则接受第二批对象报名,如此类推,根据剩余学位数量以电脑派位方式补录,额满即止;
(三)公布录取结果:由录取幼儿园电话通知招生对象;
(四)注册:被录取幼儿在指定时间到幼儿园注册。
六、有关说明
1.符合招生对象范围的,填写报名表时,志愿栏可按意愿先后顺序填报两个,视学位情况由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
2.香市第二幼儿园:业主子女报名的,报名对象父母至少一方是小区业主;
3.香市第二幼儿园正处于筹办阶段,计划2022年9月开园,具体开园时间视筹办工作进展情况而定,特殊情况可能推迟至10月开园;
4.对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适龄儿童父母或有关单位,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读资格且追究其相关责任。
七、联系电话:
香市幼儿园:83326223 81109508
中心幼儿园:83321185 83289025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寮步镇教育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寮步镇教育管理中心
二〇二二年六月